镇康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
2018-03-01 11:12:45
镇康县人民法院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康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
(1)依法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案件;
(3)办理本辖区内的执行案件。
(4)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在权限范围内管理好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
(7)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8)对本辖区内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
(9)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人民法院属于独立核算单位,下设18个部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法制新闻中心、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勐捧中心法庭、凤尾中心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把法院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1)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服务保障大局;(2)坚持狠抓执法办案,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坚持创新举措,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4)坚持紧跟步伐,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5)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镇康县人民法院属于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 47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5人。(如下图)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1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7.25万元,上年结转7.1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7.25万元(本级财力1018.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9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4.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93万元,项目支出168.32万元,上年结转7.1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501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691.7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院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040504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21.6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院案件审判工作支出。
2040506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两庭”建设0万元(项目支出)。
2040599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46.6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院智慧法院建设、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服装经费支出等所需经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我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9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3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1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我院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统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2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759.2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院在职人员工资。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6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万元,项目支出121.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项目支出)。
310资本性支出42.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我院 “智慧”法院项目建设及信息网络等专用设备购置。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898.93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716.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以及因人员变动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68.32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58万元,主要原因是诉讼费收费成本性补偿及执法办案补助项目增减。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镇康县人民法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39.43万元,为保障院机关正常运转,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43.69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3.69万元持平。
镇康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4日
附:镇康县法院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
镇康县法院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